为切实解决我区城镇外来务工人员的住房困难,加强公共租赁住房保障力度。现对即将申请的外来务工人员提示如下:
外来务工人员申报公租房应具备以下条件。
1、年满18周岁,户籍不在我区,持有我区居住证,且在我区实际居住的申请人。
2、有大中专院校毕业证,收入稳定且与用工单位签订劳动(聘用)合同满一年。
3、申请人家庭在我区无任何形式的自有住宅建设用地、自有住房、商业用房、写字楼及其他投资性房产。
4、近三年内在我区务工单位连续缴纳养老保险费2年(含2年)以上(养老保险费的缴纳时限从申请之日起往前计算,申请时需养老保险参保缴费证明)。
5、申请人未享受任何形式的住房保障。
凡是满足上述申报条件,准备在2023年度申报公租房的外来务工人员,请提前到相关部门办理居住证,以免2023年度公租房申报受理开始时,来不及办理居住证,耽误申报。
特此通知
联系电话:0310-5160379
峰峰矿区住房和城乡建设局
3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