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邯郸交巡警支队临漳县大队民警在邺都大街与兴凯路交叉口开展夜查行动。0时30分许,一辆白色轿车临近检查点时忽然停滞不前,行迹反常,民警立刻上前让驾驶人熄火下车接受检查,不料驾驶人竟反锁车门。民警通过后排车门打开主驾驶门,让驾驶人熄火下车进行酒精检测,但驾驶人拒不配合检测,还威胁民警说:“别抓我了啊,我有羊癫疯,一会我还得讹你们”。民警对其再三警告后,驾驶人才完成检测,检测结果显示其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0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经医院抽血检验,该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97.2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孙某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交通违法行为将受到吊销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同时还面临拘役六个月以内的刑事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