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当即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仪检测,检测结果为54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该驾驶人连某某因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罚款1000元。经查,连某某还未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因无证驾驶又被罚款1000元。
3月10日,磁县都党乡莲花山植树现场,一棵棵新栽植的树苗迎风挺立,充满生机。连日来,邯郸城乡大地掀起植树造林热潮...[详细]
男子醉驾甩锅“汽水” 跨省“狂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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