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找准邱县营商环境工作中的问题和短板,拓宽营商环境监督渠道,推动我县营商环境持续创优,现面向全县公开选聘营商环境监督员和选设营商环境监测点,具体报名条件及方式如下:
一、营商环境监督员
1、选聘范围
年满18周岁,在邱县生活或工作的社会各界人士,总数20人。
2、选聘条件
(1)具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和职业道德,遵守国家法律法规,服从组织领导。
(2)坚持原则,作风正派,廉洁自律,客观公正,无不良社会记录,热心社会监督工作。
(3)自愿履行监督员职责,有较强事业心和社会责任感,敢于发表意见。
(4)身体健康,年龄不超过65周岁,有参加相关监督评测活动的时间。
3、权利和义务
(1)可对窗口服务单位进行现场监督,并及时向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馈工作人员服务态度、工作效率、纪律作风、司法执法等行为中存在的问题。
(2)对各单位贯彻落实县委、县政府关于营商环境工作部署及执行情况进行监督,并向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馈问题线索。
(3)对我县辖区内窗口服务单位和执法部门进行评价,并将评价结果向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馈。
(4)收集全县各类市场主体和社会各界对于我县营商环境的意见建议,并向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馈。
(5)积极参与优化营商环境相关工作,参与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组织的座谈、调研等活动。
(6)积极宣传我县优化营商环境的工作措施和工作成效,为全县营商环境建设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7)营商环境监督员为义务兼职,不领取报酬。
二、营商环境监测点
1、申请范围
本县范围内的招商引资签约项目、在建项目、生产运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等小微市场主体,总数20家。
2、申请条件
(1)遵守党和国家政策、法律法规,证照完备(招商引资签约项目或在建项目相关证照、手续可适当容缺),坚持守法经营、依法纳税。
(2)遵守社会公德,严守企业信誉,有良好的社会影响和公众形象。
(3)在生产经营规模、产品服务质量、经济社会效益等方面有较强的代表性。
(4)自愿被聘为营商环境监测点并积极履行相关职责。
3、权利和义务
(1)可直接向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映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决策部署不落地、行政审批不规范、政务服务不优质、执法监管不公正、法治保障不到位、履职不廉洁等方面问题线索。
(2)收集、报送党政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在服务企业发展、维护“亲、清”政商关系等方面的正、反典型事例。
(3)结合企业经营过程中难点、痛点和堵点,收集或提出改善营商环境新举措并向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反馈意见建议。
(4)配合县营商环境工作专班开展各类优化营商环境调研工作,填写调查问卷,及时报送信息。
(5)积极主动宣传我县关于营商环境的相关政策、举措。
(6)营商环境监测点为义务兼职,不领取报酬。
三、报名方式
符合条件的个人或企业可自主申请报名营商环境监督员或营商环境监测点,通过扫描网页后二维码即可填写相关信息报名。
四、报名时间
即日起至2023年3月12日。
咨询电话:8366390
中共邱县纪委
邱县监察委员会
2023年3月3日
请识别下方二维码进行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