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案》提出,按照“有口皆查、应查尽查、不缺不漏”的要求,在今年底前,完成全市所有流域、湖泊排污口排查;2024年底前,全面完成全市所有流域、湖泊排污口整治;2025年底前,建立健全科学、高效的排污口监督管理体系,实现排污口分类监管全覆盖。
记者了解到,根据排污口责任主体所属行业及排放特征,排污口分为工业排污口、城镇污水处理厂排污口、农业排口、其他排口四种类型。
《方案》要求各县(市、区)要按照《入河排污口监督管理技术指南整治总则》和“依法取缔一批、清理合并一批、规范整治一批”要求,于2023年底前,填报入河排污口“一口一策”整治方案清单,制定整治方案,根据排污口及责任主体清单,细化明确每个排污口具体整治责任、整治措施、整治时限,实施分类整治。
在排查手段方面,按照三级排查模式,综合人工徒步及科技手段等方式,组织对辖区内所有排污口开展“拉网式”排查,确保全覆盖、无遗漏,全面摸清排污口分布及数量、污水排放特征及去向、排污单位基本情况等信息。对排查出的排污口,依据《入河(海)排污口命名与编码规则》(HJ 1235—2021)规范编码命名,填报入河排污口排查溯源信息表,全面建立排污口台账。
据了解,为保障此项工作顺利进行,邯郸市成立了邯郸市入河排污口排查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协调解决重点难点问题,并将排污口排查整治和监督管理情况纳入全市水污染防治工作考核重要工作内容。各级生态环境部门将以严厉打击涉水环境问题为重点,加大排污口环境执法力度。(记者刘圆圆 通讯员闫婵娟、蒿文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