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畅通、有序,邯郸交巡警始终坚守岗位,守护群众出行平安。
案 例
2023年1月6日6时13分许,邯郸市交巡警支队复兴三大队四中队民警在联纺西路与百家大街交叉口西300米在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时,驾驶人王某驾驶津MQP9**小型轿车接受例行检查时发现身上有酒气,遂对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为91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带其到医院采血,最终检测结果为119.34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无独有偶,21时许复兴三大队二中队民警在北环路与铁西北大街交叉口西50米开展酒醉驾专项治理时,驾驶人高某驾驶冀E857**小型轿车沿北环路自东向西行驶至检测点,民警对其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有酒精,遂对驾驶人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检测数值为154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民警带其到医院采血,最终检测结果为233.46mg/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王某、高某机动车驾驶证被吊销, 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将面临追究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