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坚持做好个人防护。无论是否感染,广大市民应继续做好个人防护,规范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做到勤洗手、常通风、少聚集。已经被感染的阳性人员居家恢复期间,要经常保持房间通风,做好居家环境清洁和家庭消毒,采取分餐制,落实非必要不出门。
2.严格限制居家治疗的病毒感染者外出探亲、旅游。出现发热、咳嗽、乏力、咽痛等新冠病毒感染症状时要履行个人防护责任,主动开展健康监测和抗原检测,未排除感染风险前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前往人群聚集场所。
3.加强旅途疫情防控。倡导群众避免前往疫情高流行地区探亲、旅游,倡导疫情高流行地区的群众减少出行。引导乘客在客运场站、客船、客车公共区域佩戴口罩,具备条件的可分散就坐。返乡/入境人员做好健康监测,减少聚集性活动,出现发热、干咳、乏力、咽痛等症状后,及时开展抗原检测。
4.做好日常健康监测。要密切关注自身健康状况,尤其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特殊人群,如症状加重,要及时到医疗机构就诊。非紧急情况不拨打120急救热线,确保紧急救援通道畅通。
5.科学合理使用药物。建议广大市民不囤药,理性购药,在医生、药师指导下科学合理用药,避免乱用药,确保用药安全。选择已取得药品、医疗器械经营许可的企业购买药品、口罩等,不在未取得经营资质或无法经营主体信息的微信群、朋友圈等社交平台购买药品、医疗器械。
6.积极接种疫苗。市民朋友应积极接种新冠病毒疫苗,接种疫苗有助于降低感染后发生重症和死亡的风险,尤其能够保护老年人群。符合接种条件的60岁以上人群,特别是80岁以上人群,应尽快完成全程接种并接种加强针。
7.增强自身免疫。提高自身免疫力是预防各种疾病的重要手段,请广大市民坚持健康文明生活方式,保持乐观积极心态,保持规律作息、锻炼身体,保持良好睡眠,合理膳食,提高免疫力,做自己健康的第一责任人。
8.保护重点人群。有感染风险时,要减少与家中老年人尤其是合并基础疾病者的接触。在疫情流行期间,老年人、慢性基础疾病患者、孕妇、儿童和伤残人士等人群尽量减少前往人群密集的公共场所,确需前往应全程佩戴口罩。疫情流行期间,不建议老年人、孕妇、儿童等免疫力较弱的人群进行长途旅行。
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3年1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