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按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2月3日起,将我区部分高风险区域调整为低风险区。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降为低风险区6个:
1.邯山区南堡乡超盟市场;
2.邯山区河沙镇镇闫庄;
3.邯山区贸东街道利民街7号院5号楼3单元;
4.邯山区贸东街道利民街7号院7号楼3单元;
5.邯山区盛和路街道碧水湾小区7号楼2单元;
6.邯山区南堡乡南上宋村。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管理措施。
请广大居民朋友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本通告自2022年12月3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来源丨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