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调整新冠肺炎疫情风险区域等级的通告
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9日零时起,将丛台区黄粱梦镇越溪府小区2号楼1单元、丛台区黄粱梦镇旺峰嘉苑林逸苑小区1号楼1单元、丛台区苏曹乡刘二庄社区、丛台区东柳街道阳光福邸小区2号楼2单元、丛台区光明桥街道新兴公馆小区1号楼2单元、丛台区光明桥街道龙腾佳苑小区1号楼1单元、丛台区中华街道东门外社区平房区域调整为高风险区。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9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