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和《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综合研判,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挥部)决定,自2022年11月22日起,将丛台区光明桥街道远洋公馆2号楼、丛台区丛东街道第二财校家属院4号楼4单元、丛台区四季青街道温明路13号院8号楼2单元、丛台区东柳街道连城别苑小区逸园1号楼1单元、丛台区兼庄乡春光小区17号楼1单元由高风险区降为低风险区。
低风险区采取“个人防护,避免聚集”等防范措施。
温馨提示:请大家遵守疫情防控政策,戴口罩、勤洗手、少聚集、不扎堆、多通风。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2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邯郸市丛台区新冠肺炎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
馆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划定新冠肺炎风险区域的通告
广大居民朋友:
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全县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科学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联防联控机制综发〔2022〕101号)等相关规定,经专家组研判,将我县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新增高风险区(2个)
1.杨庄村
2.新华路以西,新礼巷以南,谭兴街以东,新源巷以北区域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范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23日零时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馆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