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快速有效阻断疫情传播,切实保障辖区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根据国务院联防联控机制综合组《关于进一步优化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措施精准做好防控工作的通知》和《新型冠状病毒肺炎防控方案(第九版)》规定,经专家组研判,自2022年11月19日起,将邯山区部分区域划定为高风险区,并落实相应管控措施。现将相关事项通告如下:
高风险区(4个):
1.邯山区河沙镇镇南大屯村
2.邯山区河沙镇镇北文庄村
3.邯山区邯郸工业园区圣水湖畔3期4号楼2单元
4.邯山区罗城头街道美的城26号楼
高风险区采取“足不出户、上门服务”等防控措施。
本通告自2022年11月19日起实施,后续将根据疫情防控形势变化及时调整。
特此通告。
来源丨邯山区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