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晚21时20分许,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民警在辖区洹水大道设卡查处交通违法行为,一辆车牌号为冀DD7***W的小型汽车驶近执勤点时,突然驶向路边停下来。执勤民警立刻上前查看情况,通过初步吹气检测,酒精检测当事人体内含有酒精,但是驾驶人拒不承认喝了酒,声称喝了乐虎饮料。经过进一步呼吸式酒精测试,当事人血液中酒精含量为30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当事人看到吹出的数值后知道难逃其责,于是承认喝了啤酒,民警依法对驾驶人进行驾驶证暂扣半年、记12分,罚款1000元的处罚。
在此邯郸交巡警魏县大队提醒广大驾驶人,为了自己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不要抱有侥幸心理耍小聪明,能够意识到酒驾的危害性,主动拒绝酒驾,自觉遵守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