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10月5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四中队执勤民警在中华大街与新一中北200米设立临时检查点。12时40分左右,一辆车号牌为冀DC00**的小型白色SUV行驶至检查点接受检查时,车内有浓重的酒味,民警立即让驾驶人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询问过程中,驾驶人姬某某称自己当日没有饮酒,只是头一天晚上喝了二两白酒和两瓶啤酒,并说自己60多岁了让民警原谅。随后,民警让其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吹气结果显示,姬某某体内的酒精含量为61mg/100ml,确为酒驾。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姬某某将面临驾驶证暂扣半年、记扣12分,罚款2000元的处罚。
邯郸交巡警提醒广大驾驶人:前夜饮酒过量或通宵饮酒,次日酒精可能尚未完全分解,都会存在酒驾风险,请合理安排出行时间,避免“隔夜酒”导致酒驾,危害自身及他人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