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依法勒令驾驶人下车接受呼吸式酒精检测,这时驾驶人却打起了电话,有意拖延时间。执勤民警屡次警告,无果,依法将其带往医院抽血检测。
经检测,驾驶人体内的酒精含量为56.65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对驾驶人处以1000-2000元罚款,驾驶证记12分,暂扣6个月的处罚。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
暂扣六个月机动车驾驶证、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因饮酒后驾驶机动车被处罚,再次饮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一千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醉酒驾驶机动车
醉酒驾驶机动车的,由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约束至酒醒、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证。
蜀黍在此奉劝各位司机
千万不要侥幸
不可酒驾,更不可逃逸
多少无辜的人和家庭因醉驾之人
仅一夕之间便坠入无边深渊
且不说喝酒对人的身体危害
酒精入口,再试图开车驾驶
实则对人的驾驶操控大有影响
人在饮酒后,视野会缩小,对光线、声音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无法及时判断车距和速度;同时,因为酒精的麻醉作用,人的手脚协调能力会下降,也容易困倦,势必不利于规范驾驶和安全行车。
酒后驾驶不仅是危险行为
更是违法行为
邯郸交巡警提醒
切勿酒后驾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