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推动民主法治建设,进一步促进政府组成部门依法行政,改进工作,更好地服务地方经济社会发展,根据《邯郸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开展监督工作评议办法》(邯人常﹝2022﹞12号)的有关规定和市人大常委会2022年度工作要点,8月-10月,市人大常委会将分批对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投资促进局7个部门进行工作评议,现公开征集对7个部门在依法履职、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见建议。
一、征集内容
(一)遵守和执行宪法、法律、行政法规及依法行政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执行上级和本级人大及其常委会决议、决定和审议意见,办理人大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批评和意见方面的意见建议;
(三)完成市委、市政府确定的各项工作目标任务,勤政廉政和班子、队伍建设方面的意见建议;
(四)解决人民群众和社会普遍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方面的意见建议;
(五)其他依法履职方面的意见建议。
二、征集方式
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以通过信函、电子邮件等方式提交对7个部门的意见建议,并请在信封或电子邮件上注明“评议部门建议”字样。
来信请寄:邯郸市人大常委会选任代工委
地址:邯郸市人民东路390号,邮编:056002
电子信箱:xrw3119095@163.com
三、征集时间
对市公安局、市市场监督管理局2个部门的意见建议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8月25日止;对市应急管理局、市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市乡村振兴局、市教育局、市投资促进局5个部门的意见建议自公告之日起至2022年10月25日止。
特此公告。
2022年8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