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 告
为全面优化营商环境,切实保护各类市场主体的合法权益,推动我县经济高质量发展,经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决定,开通优化营商环境监督举报电话及举报邮箱,现予以公布,欢迎广大群众和企业监督举报。
一、受理范围
我县行政区划内各部门、各单位及其工作人员不履行或不正确履行工作职责,存在以下问题:
一是门难进、脸难看、话难听、事难办,对群众态度冷漠,不理不睬,工作方式简单粗暴等官僚主义问题。
二是部门工作人员服务群众不积极、不主动、回避问题、消极应付等不担当问题。
三是为群众办事拖拖拉拉、懒政怠政等慢作为问题。
四是部门工作人员业务不精,不讲实际、扣条文、搬条款、本本主义等问题。
五是对企业合理诉求和反映强烈问题敷衍塞责、推脱扯皮,导致企业办事往返周折等不作为问题。
六是部门工作人员纪律意识淡薄、暗箱操作、权力寻租,不给好处不办事、给了好处乱办事等乱作为问题。
七是对企业诉求无动于衷、消极应付、故意刁难,违规收受礼品礼金等问题。
八是有关部门及其工作人员落实减税降费等涉企优惠政策不及时、不到位、打折扣、搞变通等问题。
九是违反“放管服”改革等有关规定,滥设门槛、变相审批、效率低下等问题。
二、不受理范围
1.已经进入司法程序、行政复议程序和仲裁程序的;
2.不属于营商环境监督职责范围的;
3.其他不符合投诉举报受理条件的。
三、投诉举报方式
(一)举报电话:
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0310—3897879
涉县纪委监委信访室:0310-3912388
(二)受理时间:
工作日(周一至周五)上午8:30—12:00,下午2:30—5:30
(三)举报邮箱
sxyhysb@163.com
(四)举报二维码
特此通告。
涉县优化营商环境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8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