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对长流程钢铁(不包括独立烧结、球团、轧钢企业)、焦化、水泥熟料、建筑陶瓷、平板玻璃、铸造、制药行业企业实施激励性生态环境绩效分级制度。即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半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对单位污染物排放量税收贡献或研发投入占营业收入比重高于行业平均水平20%以上的企业,在生态环境绩效晋级评价过程中,如部分环保指标暂未达到晋级标准,可先按高一级别实施绩效管理,一年内环保指标达标后正式晋级。
实施“三个禁用”管控措施。即对于排放涉气污染物的企业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今年二三季度,除恶意违法和存在重大环境风险隐患情况外,各县(市、区)污染管控措施禁用限产、停产、停工手段,在保证企业正常生产经营和项目正常施工前提下开展问题整改。
开展环保服务“三送两进一帮扶”活动。今年底前,对涉大气污染物排放重点排污单位,组建高水平生态环境专家队伍,常态化深入企业和基层一线送法律、送政策、送技术,对头部企业、重点利税企业、规上企业等170家重点排污企业和重点地区开展巡回指导、精准帮扶,破解企业污染治理难题。不定期、常态化组织专家对企业主动帮扶,对发现的问题不做笔录、不罚款、不问责,帮助企业解决生态环境治理中的难点问题。
做好环评服务。今年底前,针对各级产业园区,提前介入园区规划环评编制,主动服务,为加快规划环评编制进度帮助。属于邯郸市生态环境局审查的规划环评,第一时间安排审查,为园区发展和项目建设支持。
实施“刚柔并济、审慎罚款”生态环境执法。对于排放污染物的企事业单位和其他生产经营者,在今年二三季度,生态环境执法采取告知、提醒、帮扶方式,除恶意违法情况外,对生态环境违法行为一律不得采取罚款方式进行处理,做到轻微不罚、首次不罚、非故意不罚。截至目前,共对37家次企业免于处罚300余万元,并对当事人进行了教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