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5日晚,邯郸市交巡警支队丛台三大队民警在浴新大街与环城西路交叉口设点夜查。23时,一辆黑色浙C牌照的小轿车在离检查点不远处忽然掉头,见此情景,执勤民警立即上前查看,发现驾驶人王某面部通红,浑身酒气。经呼气式酒精测试,结果显示为94mg/100ml,血检结果为93.75mg/100ml,王某的行为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经民警询问得知,王某晚上和几个朋友在酒馆聚会时喝了几瓶啤酒,饭局结束后,王某等人准备驾车回附近的家里,由于担心有交巡警查酒驾,王某突然一下“计上心来”,由自己充当“侦察员”先探探路......结果,半路就发现前方有民警查酒驾,便想掉头驶离,没成想还是被当场查获,这位“侦察员”也受到了民警的严厉批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王某因醉酒后驾驶机动车,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的处罚。
目前,该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