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天凌晨,邯郸交巡警邯山一大队七中队执勤民警在滏河大街渚河路东口设卡开展夏季整治“百日行动”酒、醉驾违法行为查处。5时20分许,一辆车牌号为冀DZ69**棕色大型客车,沿渚河路由东向西行驶至盘查点例行酒精检测。
民警对该驾驶员进行呼气式酒精检测时,有酒驾嫌疑。民警立即让驾驶人下车并对其再次进行检测,当与司机进行交流时,执勤民警发现司机身上散发一股酒味,更加让民警确定该司机应该是饮酒后驾驶营运车辆。经检测,该驾驶人体内酒精含量为37mg/100ml,属于饮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孟某称自己头天晚上喝了两瓶啤酒,想着睡一晚应该没事了,于是5点准备早晨开车去接旅游团前往青岛,没想到刚出发便被交巡警查个正着。
如果没有被查到,大巴车司机孟某接上游客上了高速,一旦发生危险,后果将不堪设想。好在发现及时,并且当时这辆大巴车上没有乘客,预防了事故的发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