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增道路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加强我县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全面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以及公安部非现场查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行为的有关规定,结合我县道路交通实际,对部分道路路段新增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点位及具体采集违法行为公示如下:
新增违法抓拍设备点位:
车站门口、元城街实验小学门口、大名府路老一中门口、天雄路新一中门口、S313省道65公里900米处、S215省道22公里700米处、S215省道42公里100米处、武阳路禁行、北京路万大街南向北、阳平路匡公堤路口、府西街府南路口、大名府路三里店桥东头、天雄路滨河街路口、金大路五得利大街西200米。
以上路口电子警察设备,抓拍驾驶人未按规定使用安全带、驾车接打电话、驾驶机动车违反道路交通信号灯通行的、机动车逆向行驶、大货车不按规定车道行驶、限时禁行管控、违规停车、大货车违反禁令标志通行等具体违法行为。
以上执法取证设备自公布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开始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律法规,文明驾驶、安全行车,为打造大名县良好道路交通环境作出积极贡献。
邯郸市公安局交巡警支队大名县大队
2022年7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