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子酒后为泄私愤
故意划伤他人车辆
造成市民经济损失一万余元
2022年7月14日、15日,复兴区公安分局郝村派出所陆续接到某小区多名群众报警称自家机动车被人恶意划伤。
接到报警后,民警迅速赶到现场开展调查工作。通过现场勘查、调取视频、询问社区工作人员等一系列细致工作,最终成功锁定违法行为人赵某某。
掌握证据后,民警对找赵某某的轨迹展开深入调查,并经过4小时蹲守成功将赵某某抓获。
经询问,违法行为人赵某某供述,自己在7月13日晚上和朋友出去吃饭,等吃完饭回到小区门口看到自家爱车时,想到自己的车之前曾被人划伤,酒后的他一时情绪激动起来,为了发泄心中不满,他便拿着随身携带的钥匙,先后划了停在路边的7辆车。
目前,违法行为人赵某某已被依法予以行政拘留十五日。
复兴公安·以案说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九条规定,盗窃、诈骗、哄抢、抢夺、敲诈勒索或者故意损毁公私财物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一千元以下罚款。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七十五条规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罚金。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判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