喝酒不开车
这句话小编已经提醒大家N遍
依然有人在醉驾的路上……
邯郸有名女司机
醉驾被查
对民警直言“放了我吧”
真实案例
2022年7月7日凌晨,邯郸市交巡警支队邯山一大队民警在中华南大街左西村附近开展酒驾治理。0时26分许,一辆车号牌为冀D68***的红色SUV缓缓驶向治理点,民警示意车辆驾驶人停车接受检查。当车窗落下时,一股酒气从车内飘出,驾驶人疑似酒驾。民警当即责令其下车接受进一步检查。
据核查,驾车人刘某某与朋友一起聚会时喝了一些啤酒,便抱着侥幸心理酒后开车回家。经过呼气式酒精检测,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02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自知醉酒后驾车的刘某某向民警直言“你放了我吧”!
民警将其带至医院采集血样,刘某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18.2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刘某某因“实施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将面临吊销机动车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机动车驾驶资格,并将依法被追究刑事责任的处罚。
别怪蜀黍太无情
在交通违法面前没有“放你一马”
案例知识点
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20mg/100ml,小于80mg/100ml为饮酒驾驶;车辆驾驶人血液中酒精含量大于或等于80mg/100ml为醉酒驾驶。
饮酒后驾驶机动车:一次记12分,暂扣六个月驾驶证,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如果是“二次酒驾”,将被处十日以下拘留,并处1000元以上2000元以下罚款,吊销驾驶证;饮酒后驾驶营运机动车的,处15日拘留,并处5000元罚款,吊销驾驶证,5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
蜀黍想说
生活中没有那么多如果
守规则除隐患 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