闻着满身酒气的驾驶人张某,民警对其进行了呼气时酒精检测仪进行检测,数值显示为131mg/100ml,存在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嫌疑,为进一步确定监测结果,民警带其到医院进行血液采集,最终结果为157.4 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最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驾驶人张某被吊销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考取,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邯郸交巡警提示您
为了自身和他人的生命财产安全
切勿饮酒驾驶机动车
以免造成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酒驾的危害
触觉能力降低。饮酒后驾车,因酒精麻醉作用,人的手、脚触觉较平时降低,往往无法正常控制油门、刹车及方向。
判断能力和操作能力降低。饮酒后,人对光、声刺激的反应时间延长,从而无法正确判断距离和速度。
视觉障碍。饮酒后会使视觉模糊、视像不清,辨色力下降,不能发现和正确领会交通信号、标志和标线,存在很大的安全隐患。
疲劳。饮酒后易困倦,造成疲劳驾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