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月22日凌晨3时54分许,武安大队事故民警赵谦、李家浩接到报警电话称,在富强大街与体育路交叉口西50米处发生一起交通事故。
赵谦两人第一时间抵达现场,看到一辆被撞的出租车。经仔细询问报警人樊先生、勘察事故现场,民警得知交通事故是由车辆超速追尾前方出租车所致。樊先生是出租车驾驶人,称肇事车辆已逃逸。
赵谦、李家浩了解详细情况后,通过调取附近公共视频资源,初步锁定了逃逸车辆是一辆白色速腾轿车,驾驶人是一穿黑色上衣的男子,号牌却看不清楚。
凌晨5时02分许,事故民警正与出租车驾驶人询问情况时,再次接到警情称,在汽车站附近发生一起交通事故。从声音可辨别出报警人年纪不大,说话时语无伦次。赵谦两人从中条分缕析,推测与樊先生的警情有可能有交织。遂抵达300米外汽车站事故现场,仅发现一辆白色速腾车,此车与樊先生口中所说的肇事车辆款型、颜色高度一致,车的右前方有被撞痕迹,车门没锁,里面狼藉一片,行车记录仪已被人为损坏。报警人自称速腾车的乘坐人员,在富强大街与体育路交叉口与一出租车追尾后,驾车逃跑至此,驾驶人因害怕弃车逃逸,他和另一个朋友坐在车上担心被追究法律责任,遂报了警。报警人描述的驾驶人体貌特征、事情经过,与先前调取公共场所视频基本一致,便被带至大队询问笔录。
根据车辆号牌信息,民警查询到,白色速腾车主是涉县的闫先生,立即致电告知对方车辆在武安区域发生交通事故。当时闫先生闻讯不敢置信,称自己的车停放在门口,怎么会出事故呢?便遂挂断了电话。
为维护群众根本利益,赵谦再次拨通了闫先生电话,主动亮明身份,耐心解释情由,并将车辆的号牌、款式、特征等信息一一说明,闫某却认为赵谦是诈骗犯,挂断电话拒绝接听。
直至第二日7时许,赵谦和李家浩接到闫先生电话称,他的车确实在门口不见了,请求民警帮助。民警一边耐心安抚情绪,一边向其介绍车辆目前情况并指导其联系当地公安部门报警。
大约两小时后,闫先生与涉县警方相关人员专程到武安大队事故中队。闫先生称,白色速腾车是半年前购买,价格大约15万元,他没想到,一夜间车辆不翼而飞,还发生了交通事故,对质疑民警是诈骗行为表示歉意,感谢民警为其挽回了财产损失。
涉县警方与事故民警经过分析,肇事逃逸者很有可能涉嫌盗窃车辆违法犯罪。
由于事故民警的及时发现,快速反应,处理妥当,肇事逃逸者,也就是盗窃车辆嫌疑人抓捕归案,目前案件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