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全县餐饮行业恢复堂食的公告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报经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研究同意,定于5月23日起,全县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经营。拟申请恢复堂食的餐饮单位要严格执行以下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要求,确保疫情防控主体责任落实到位。
一、加强从业人员管理。从业人员必须全部接种新冠疫苗。一线服务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防疫三件套”(面罩、N95口罩、医用手套)。6月12日前,从业人员按照属地疫情防控要求,参加全员核酸检测;6月12日后,按照重点人群核酸检测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二、加强经营场所管理。餐饮单位在恢复堂食经营前,要开展预防性消毒,对供水、洗消等设施设备进行全面检查维护,对经营场所、餐饮具、设施设备等进行全面消毒消杀。大型餐饮单位(营业面积1000m2及以上)入口必须安装健康码核验一体化查验设备,其他饭店严格落实“两扫一测”(扫健康码、行程码、测体温)。在前台、收银台、取餐点、等待区等区域设置“两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每天每餐次前对经营场所实施全面消毒,并保持空气通畅。对于顾客接触多的地方如走廊、电梯、扶手、洗手间、厕位等增加消毒频次。就餐人员在用餐前后戴好口罩,采取无接触式点餐、付款等方式,倡导分餐制,使用公勺公筷。
三、加强高风险原材料管理。采购国产冷链食品应严格落实进货查验制度,录入“河北冷链追溯系统”。不得购进、储存、加工、非正规渠道进口或来源不明的冷链物品,严禁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
四、严控聚集性就餐。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按照“谁主办谁负责、谁承办谁负责、谁主管谁负责、谁场所谁负责”的原则,举办人和承办方均要落实报备、批准程序。每桌就餐人员保持合理间距、不得超过10人。小型餐饮单位(如拉面馆、水饺店等)要隔桌就餐。餐饮单位须提醒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健康码和行程码、保持安全距离,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五、完善应急处置措施。餐饮单位要制定完善疫情防控应急预案,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时,应立即采取暂停营业、封闭管理、全员核酸检测等处置措施。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六、强执法严监管。对在检查中发现的未落实上述要求的餐饮单位,第一次予以警告,必须立即整改到位;第二次发现仍存在问题的,责令停业整改;对造成疫情传播的,视情节追究相关法律责任。
市场监管部门和乡镇及其他相关部门要严落实各自责任,联合加强对餐饮单位的监管检查,确保各项疫情防控措施和食品安全要求落实到位。
临漳县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2日
邯郸冀南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关于餐饮行业恢复堂食经营
加强疫情防控工作的公告
根据全市疫情防控形势,经新区疫情工作领导小组研判,决定自5月23日0时起,全区餐饮行业有序恢复堂食经营,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恢复堂食经营条件
“解封”不等于“解防”。恢复堂食后,疫情防控和食品安全要落实“六个规范”:
(一)主体责任规范。严格落实疫情防控主体责任,实行“饭店经营者负责制”。建立健全疫情防控工作制度、实施方案和疫情处置流程,并完善应急预案,严防餐饮单位内部发生聚集性感染。大型饭店(1000平方米以上)入口要安装一体化查验设备。
(二)人员管理规范。建立健康监测制度,实行“两点一线”闭环管理,每日登记从业人员健康状况。一线服务人员严格落实“防疫三件套”(N95口罩、防疫面罩、医用手套),严格遵守新区疫情防控要求,定期开展核酸检测。
(三)扫码测温规范。对进出餐饮经营场所的所有人员严格实行“两扫一测一严禁”(扫场所码、扫行程码、测体温、严禁不正确佩戴口罩)。
(四)环境卫生规范。餐饮场所区域内设置“两米线”,提醒顾客保持安全距离。保持就餐场所内部环境整洁,每天对经营场所实施全面消毒,保持空气通畅。
(五)食品安全规范。使用进口冷链食品要提前向新区市场监管部门报备,严格查验并留存使用进口冷链食品的“一单三证”(海关报关单、检验检疫证明、核酸检测证明、消毒证明)。保证不采购和制售野生动物及制品。
(六)举办聚餐规范。坚持“喜事缓办,丧事简办,宴会不办”的原则,举办人和承办方均要落实报备、批准程序,如实做好参加活动人员的个人信息登记和防控措施要求。餐饮经营主体提醒进店人员佩戴口罩、测量体温、扫场所码和行程码,并查验48小时内核酸检测阴性证明。
新区市场监督管理局、综合行政执法局等部门及乡镇(办)将加强监督检查,对落实防控措施不到位的,依法依规从严处置。
二、就餐就座要求
实行隔桌就餐的方式,严格管控人员聚集。就餐人员在用餐前后戴好口罩,采取无接触式点餐、付款等方式,提倡实行分餐制,严格落实“光盘行动”,使用公勺公筷。
三、恢复堂食报备程序
拟申请恢复堂食的餐饮经营主体在自查自检,完善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并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可向所在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报备,提交相关规章制度,签订恢复堂食经营承诺书、填报从业人员健康备案表,经包联监管单位审验通过后,有序恢复堂食经营。
(一)报备时间:
5月23日,大中型餐饮单位开始申请报备;5月24日,小型餐饮单位开始申请报备。
(二)报备方式:
1、拟申请恢复堂食的餐饮经营主体自查自检,完善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和符合食品安全规定的前提下可到辖区市场监管分局现场报备;
2、通过市场监管分局设置的商户微信群线上申请,经监管单位审验合格同意后方可恢复经营;
3、市场监管人员开展日常巡查时现场报备。
(三)审验单位
市场监管局马头分局:负责马头镇各类餐饮单位的查验。
(联系人:师东风0310-6299593、13223129188)
市场监管局综合稽查分局:负责城南办事处各类餐饮单位的查验。
(联系人:游峰0310-6299755、17713006839)
市场监管局高臾分局:负责高臾镇、光禄镇、辛庄营乡各类餐饮单位的查验。
(联系人:马海平0310-2120778、17713006682)
市场监管局贺兰分局:负责花官营乡、台城乡各类餐饮单位的查验。
(联系人:刘俊0310-2138691、17713003626)
市场监管局林坛分局:负责林坛镇、南城乡各类餐饮单位的查验。
(联系人:董志强0310-2137319、19333038509)
四、切实履行主体责任
餐饮行业恢复堂食经营后,各市场经营主体要加强疫情防控工作,充分发挥饭店的哨点作用。当出现新冠肺炎病例、来客扫码异常(行程码带星、健康码黄码/红码)或体温异常的(超过37.2℃),要第一时间暂停营业,立即进行封闭管理,保持静默状态,马上向所属乡镇(办)、市场监管部门和卫生健康部门进行报告,等待疫情防控专业人员到场处理,同时配合相关部门做好密切接触者的追踪和流行病学调查。
邯郸冀南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5月2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