此次专项行动,支队以主城区主要灯岗为依托,将对闯红灯、逆行、不各行其道的交通违法电动自行车骑乘人员进行查处,依法处罚,对未佩戴安全头盔的,提醒告知上路要佩戴安全头盔。平峰期(9:30—11:30,14:30—16:30),每个路口安排专门警力,开展劝导教育提示。
对于骑乘电动自行车未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员,要求其发朋友圈并获得10个赞;或者在路口体验执勤10分钟;或者在路口进行培训,并抄写交通法规,三项选一即可。同时主城区各巡区巡车在停靠期间将对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人员加强治理和宣传劝导。
针对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外卖、快递骑乘电动自行车不佩戴安全头盔的违法人员,除进行上述措施外,还需登记造册,抄告骑乘人员单位。
每月曝光一批因不佩戴安全头盔而加重事故后果的典型案例,将媒体宣传贯穿行动全过程,高频次、大范围进行宣传,积极倡导佩戴安全头盔,推动形成社会共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