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 ,欢迎您来到邯郸之窗! 
资讯 文化 科技 体育 娱乐 旅游 原创 财经 美食 分类 人才招聘 汽车 财经 建材家居 房产 返回首页

训诫!罚款!邯郸多人被行拘

来源:燕赵热点编辑:保存2022-05-02 12:30:35
分享:
  邯郸市峰峰矿区

  案件公布!峰峰多人因违反疫情防控规定被查处

  当前,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处于“外防输入、内防反弹”的关键时期,在我区开展预防性全员核酸检测期间,有少数人员拒不遵守疫情防控规定,妨害疫情防控秩序,危害到了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和身体健康。

  为切实维护疫情期间全区社会大局持续稳定,峰峰矿区公安分局充分发挥职能作用,对各类涉疫情违法犯罪,始终保持“零容忍”。近日,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依法处置多起涉疫相关违法案事件。

  案例公布

  4月29日,彭城镇富田村村民王某某、杨某某、武某某、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管控规定,拒不采取防疫人员告知措施,聚集打麻将。王某某、杨某某、武某某、宋某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某等人处以行政拘留、训诫处罚。

  4月29日,新清流村村民王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管控规定,拒不采取防疫人员告知措施,到滏阳河河边钓鱼。王某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王某某处以训诫处罚。

  4月29日,春光园小区居民田某某、祈某某、郝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管控规定,拒不采取防疫人员告知措施,聚众下象棋。田某某、祈某某、郝某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依法对田某某、祈某某、郝某某处以训诫处罚。

  4月29日,峰峰镇居民段某某、邓某、曾某某、付某某、张某某,在疫情防控期间违反疫情管控规定,拒不采取防疫人员告知措施,外出散步。段某某、邓某、曾某某、付某某、张某某因拒不执行政府在紧急状态下的决定、命令,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等规定,峰峰矿区公安分局依法对段某某、邓某、曾某某、付某某、张某某处以训诫处罚。

  来源:河北新闻网

相关文章

地址:河北省邯郸市人民路新时代商务大厦10楼 客服热线:0310-3181999
邯郸之窗  www.hdzc.net  版权所有 未经同意不得复制或镜像 在线交流

冀公网安备 13040302001161号 冀ICP备12015509号-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