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月18日上午,我区东耒马台二街1人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私自外出并且不佩戴口罩。
经查,该人张某某,系经开区东耒马台二街社区原党支部书记。对其违反疫情防控规定的行为,区世纪路派出所进行了训诫。同时,按程序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对其家庭由管控转为封控,并适当延长封控时间;对区社会事务局包村领导、包联干部和东耒马台二街社区党支部书记给予党内警告处分,分别给予一定数额的经济处罚。并作为反面典型,在全区疫情防控工作会议上通报,以儆效尤。
经开区将持续加大工作力度,严格落实疫情防控各项要求,加强督导检查,强化追责问责,倒逼责任落实,坚决筑牢疫情防控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