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对各系统停机恢复时间做出具体安排,根据不同险种升级情况,采取分时段停机切换。人社一体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公共服务平台网报系统、手机APP、自助一体机停机时间为4月20日18时至5月11日8时30分;企业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业务系统停机时间为4月20日18时至5月11日8时30分;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和职业年金业务系统、原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网报系统停机时间为4月29日18时至5月5日8时30分;失业保险业务系统停机时间为4月30日18时至5月11日8时30分。
停机期间影响业务范围和办理渠道主要有,暂停办理业务范围包括企业养老保险、机关事业单位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失业保险、职业年金所有业务。暂停业务系统范围包括全国人社政务服务平台、国家社会保险公共服务平台涉及河北社保业务,人社基层公共服务平台,邯郸政务服务网涉及社保业务,邯郸社保APP涉及社保业务(除认证功能)、邯郸人社一体化(社保)公共服务平台、社保网报系统,自助服务终端等。
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工伤保险人员参保业务可在工伤保险省级统筹信息管理系统办理,或通过线下备案的方式进行预登记。
《公告》提示,2022年5月应发放的企业养老保险待遇提前至4月发放;其他险种待遇正常发放。业务暂停办理期间,全市各级人社(社保)办事大厅线下渠道可照常收件并接受咨询业务。参保单位和参保群众请根据本公告,合理选择时间,错峰办理业务。(记者王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