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寻找密接、次密接人员的
公 告
2022年4月8日17时22分,邯郸冀南新区疾控中心接到邯山区疾控中心关于核酸异常人员周某某(女)的密接周某某(男)、朱某某的推送函后,我中心立即组织流调人员调查追踪,现将周某某(女)、周某某(男)、朱某某的主要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核酸异常人员周某某(女)的部分行程轨迹
4月4日晚20时左右,周某某(女)乘朋友私家车回到马头镇生态花园小区家中,家中有其父周某某(男)、其母朱某某。
4月5日凌晨5时至中午12时,周某某(女)在马头镇107国道西村牌坊对面早餐店帮助其父周某某(男)、其母朱某某打理早餐店。中午12时左右返回马头镇生态花园小区家中休息。
4月5日下午13时,乘朋友私家车返回邯郸。
(二)密接周某某(男)和朱某某的行程轨迹
周某某(男)与朱某某为夫妻,系核酸异常人员周某某(女)的父母,二人共同经营早餐店(位于马头镇107国道西村牌坊对面),行程轨迹一致。
4月4日晚11时30分,周某某(男)和朱某某骑电车到早餐店准备营业,直至4月5日早上营业未离开早餐店。
4月5日凌晨5时左右,开门营业,期间,凌晨4时30分至中午11时,雇工严某某在该早餐店上班。中午12时左右,周某某(男)、朱某某关门回家休息,回家之后未外出。
4月5日晚上11时30分,周某某(男)、朱某某骑电车到早餐店准备营业,直至4月6日早上营业未离开早餐店。
4月6日凌晨5时左右,开门营业,期间,凌晨4时30分到中午11时,雇工刘某某在该早餐店上班,中午12时左右,周某某(男)、朱某某关门回家休息,回家之后未外出。
4月7日凌晨1时左右,周某某(男)、朱某某接到邯郸冀南新区疾控中心通知后未外出,下午15时左右,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至医学隔离点进行集中隔离。
请以上时间段曾与核酸异常人员周某某(女)和密接周某某(男)、朱某某处于同一空间区域或者有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邯郸冀南新区疾控中心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不必恐慌,主动信息,做到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关注自身健康,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安全社交距离,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冀南新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310—6019901
邯郸冀南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2年4月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