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名县委网信办
大名县公安局
大名县交通运输局
关于疫情期间严厉打击非法营运行为的
公 告
全县广大人民群众:
近期,国内局部地区本土疫情呈多点散发,严重威胁到人民群众的生命健康,疫情防控形势严峻,为科学精准防控疫情,做到“外防输入、内防扩散”,按照省、市、县疫情防控工作要求,我县各级各部门积极采取各项管控措施竭力减少人员流动,降低疫情传播风险,但擅自或变相从事网约车经营拼车等非法营运活动的“黑车”流动性大、流动面广、隐蔽性强,逃避防疫监管,传播疫情风险极高。在此,大名县委网信办、大名县公安局、大名县交通运输局将联合对我县非法拼车经营行为进行专项治理,现公告如下:
一、按照《互联网群组信息服务管理规定》要求,落实群组建立者、管理者的管理责任,做到“谁建群谁负责、谁管理谁负责”,规范群内信息发布,禁止在群内发布拼车约车相关信息,对大名县涵盖或实质进行拼车活动的微信群在发布公告起进行集中清理,已有的拼车群要自行解散,并不得再建立新群。对无视本公告要求,仍然违规建群或拒不解散原拼车群的,县网信部门将联合公安机关依法追究群主及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
二、从事拼车违法运营者要立即停止违法经营活动,疫情防控期间已经通过拼车的方式实施非法营运的,请主动到大名县交通运输局运管站或出租站接受处理,否则将移交公安部门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郑重警示“黑车”司机:为了全县人民的生命健康,也为了自己和家人的生命安全,正在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要立即停止非法营运活动,计划从事非法营运行为的要立即打消念头。
三、疫情防控期间三部门将秉持国家人民所赋予的使命担当,履职尽责开展非法营运车辆集中整治行动。交通、公安交警部门要整合执法力量,实行联合执法,坚持零容忍,高限施压,强力打击,凡是被查扣的车辆,一律从重顶格处罚,情节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公安部门对在非法营运检查过程中拒不接受检查或暴力抗法等行为,依法进行行政处罚,情节严重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根据《中华人民共和道路运输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非法拼车运营属于“未取得道路客运经营许可,擅自从事道路运输经营活动”的违法运营行为,乘客权益无法得到维护,生命安全更无法得到保障。因此敬请广大人民群众增强健康和安全意识,高度认识乘坐“黑车”的危害性,主动抵制乘坐“黑车”,并宣传身边的群众疫情期间非必要不外出,必要外出时自觉选择正规合法、手续齐全的客运车辆,不要乘坐微信群(QQ群)等网约非法营运的“黑车”,为了您和家人的生命安全与健康,请拒绝非法拼车和乘坐“黑车”出行!
“黑车”线索举报电话:0310-6592631
0310-6580168
大名县委网信办
大名县公安局
大名县交通运输局
二〇二二年三月三十一日
来源:网信大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