交巡警渚河大队民警告诉记者,当时他们在人民路与东环路交叉口附近开展夜间交通违法行为治理时,该驾驶员驾车驶入检查点。随即民警让驾驶员下车接受检查,驾驶员称自己因心情不好喝了酒。
日常生活中,难免会遇到烦心事,但这不能成为酒驾醉驾违法上路的理由。随后,民警对驾驶员进行呼吸式酒精检测,但过程并不顺利。
再三警告后,驾驶员依然不配合,于是民警决定带其前往医院进行抽血检测。途中,驾驶员动起了歪心思竟想贿赂民警,对于驾驶员的行为,民警当场拒绝。
为了逃避处罚,驾驶员可谓是绞尽脑汁,但都是徒劳一场。抽血检测结果显示,驾驶员体内每百毫升血液中酒精含量为176毫克,涉嫌醉酒驾车。
随后,民警依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的规定,对驾驶人实施的醉酒后驾驶机动车的违法行为处以罚款1000元、驾驶证记12分并暂扣6个月的处罚,同时该驾驶员还将面临刑事追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