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预防和遏制交通事故,邯郸交巡警支队成安大队贯彻落实支队工作部署,针对春季交通形势特点,狠抓关键环节,采取“源头+路面+宣教”三位一体模式,多管齐下,推进春季“减量控大”工作,全力确保辖区道路交通安全形势持续稳定。
一、正本清源,加强源头监管,筑牢安全防线。一方面,认真分析研判。对前一阶段安监工作开展情况进行总结,科学分析春季交通安全形势,进一步明确监管工作重点、细化整治措施,做到重点客货运企业责任分包到位、检查约谈到位、隐患整治到位,安全监管不留盲区,坚决把安全隐患消除在萌芽状态。另一方面,深入重点企业检查。安监中队民警深入到辖区怡祥公司危化品运输企业、呈功巴士客运公司等6家企业进行检查,检查企业各项安全管理制度、车辆安全技术状况以及驾驶人从业资格。持续进行通报情况、约谈提醒、警示教育、“开工第一课”教育,督促企业落实交通安全主体责任,严格规范GPS监控系统应用,落实具体整改措施,切实把隐患消除在出车上路之前。
二、提高震慑,重拳出击整治,抓实路面防控。一是加强春季整治部署。3月14日以来大队两次召开专题会,贯彻落实支队关于春季整治工作要求,实行包保责任制,层层传导压力,夯实工作责任,在综合分析基础上,进一步调整优化勤务安排,加大机关支援力度,最大限度将警力压在路面一线。二是强势开启“春雷行动”。以开展“逢五”、农村“双违”重点交通违法专项治理统一行动为载体,3月15日,组织沙河、商城公路巡警中队、各乡镇交警中队,在辖区成峰线、邯大线、茶柳线以及重点县乡道治理酒醉驾、无牌无证、超载、超员、拖拉机载人、摩托车载人、农用车载人、货车载人等违法行为。三是开展酒醉驾治理统一行动。3月20日,大队迅速组织,雷霆出击,在全县范围内开展酒驾、醉驾、毒驾统一行动。此次行动,大队长王晓伟、副大队长贾学斌、大队长助理武全增等大队领导带队在新兴大街与迎宾大街交叉路口、成峰路主要路口、青云大街与朝阳路交叉口等处开展车辆检查、集中整治。
14日以来,大队共出动警力300人次,出动警车100辆次,查处各类违法168起,其中:查处酒驾6起、醉驾3起、拖拉机载人4起、货车载人6起、超员8起,超载9起、超速12起、不按照规定佩戴头盔3起、乘车人不系安全带25起,其他违法92起。
三、突出重点,深化交安宣传,营造氛围。一是走进重点运输企业开展宣传教育,与安监民警一同深入辖区内企业组织开展交通安全宣传教育,以观看“开工第一课”、曝光典型案例为主要内容,督促落实安全主体责任。二是用好农村“大喇叭”,开展主题宣传活动,主动县电视台报道整治统一行动情况,扩大影响力和震慑力。三是大队依托微博公众号等平台,加强春季出行宣传,以图文、视频的形式曝光酒驾、醉驾、无牌无证、超员、违法载人等违法典型案例,组织民辅警“动手指、掌上宣”全警参与,对“一盔一带”、规范电动车管理、春季出行安全、典型案例之“戒”等进行广泛宣传,增强社会舆论效应14日以来,共发放宣传材料2100份,发出提示信息6条次,公众号朋友圈转发宣传1000余条次。
魏县大队
为切实加强农村地区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有效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发生,邯郸交巡警支队魏县大队严格按照支队“春雷行动”要求部署,在辖区国省道持续开展货车超载超限专项整治行动,3月17日晚上,查获5辆“百吨王”。
3月17日晚19时5分许,大队民警在大牙线路段执勤时,拦停一辆车牌号为豫JB****1 的大型货车。经初查,民警发现该车有超载嫌疑,遂引导该车进入治超站进行过磅检测。经治超站过磅检测,该车核载49吨,实载105.46 吨,超载56.46吨,超限幅度100%以上,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当天20时16分许,大队民警在辖区从峰线执勤时,一辆车牌为豫EH***9的大货车引起执勤民警注意,车厢都满载石料,明显超过车辆的核载质量,民警示意大货车靠边停车接受检查,并要求驾驶人出示磅单,驾驶人吞吞吐吐不愿出示,民警随即将货车送至就近超限检测站进行称重检测,经检测,该车辆核载49吨,实载104.18吨,超载55.18吨,超限幅度100%以上,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当天20时28分许,在定魏线执勤的民警又连续查获3辆超载货车,据驾驶人交代,他们觉得现在民警都在疫情防控卡口执勤,偷偷运几趟货可能不会被查到,民警对驾驶人心存侥幸进行批评教育,告知其货车超载的严重性,并将其带到治超站过磅检测,检测结果分别为核载49吨,实载105吨,超限56吨;核载49吨,实载100.74吨,超限51.74吨;核载49吨,实载107.28吨,超限58.28吨,三辆车均超限100%以上,民警依法对其进行处罚。
峰峰大队
3月23日19时许,邯郸交巡警支队峰峰大队组织警力,加强响城区路段交通整治。民警巡逻时发现,一辆平时只能在农耕地上见到的手扶拖拉机竟然在城市道路上招摇过市。伴随着“轰隆隆”的马达声,这辆载满货物的手扶拖拉机运行十分吃力,一路摇摇晃晃、颤颤巍巍地行驶着。民警当即将该车拦截下来。
民警发现该车后方装满了杂物,堆积起来有一人多高,装载的货物不仅超过了车体宽度,更为严重的是,这辆拖拉机还没有悬挂号牌。经过查实,这辆手扶拖拉机驾驶人为刘某,在成峰线与滏北路交叉口,实施上道路行驶的机动车未悬挂机动车号牌的违法行为,实施机动车载货长度、宽度、高度超过规定的违法行为。他对自己的违法行为心知肚明,苦笑着对民警说,以为这个点不会碰到交警,所以存在了侥幸心理,没想到还是被查到了!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五条第一款、《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条。对该驾驶人进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