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理方式的公告
为进一步改善全区生态环境质量,推动丛台区绿色高质量发展,鼓励社会各界积极参与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共建富强文明美丽的现代化新城区,现将丛台区生态环境保护信访举报投诉受理相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环境信访受理范围
丛台区区域内所有涉及生态环境保护有关问题的咨询、建议、投诉、举报。
二、环境信访受理方式
1. 电 话:0310-3111372(全天);0310-3135135(受理时间为每天8:30-17:30)。
2. 邮 箱:ctqjcdd@163.com。
3. 各乡镇(街道)环境信访受理电话:黄粱梦镇7161274;三陵乡7190684;南吕固乡7150616;兼庄乡3456110;苏曹乡7116118;四季青街道6262801;柳林桥街道3113284;人民路街道5907868;联东街道3166330;联西街道5905907;和平街道3128300;丛东街道3033022;丛西街道3136429;光明桥街道7679989;中华街道3128007;东柳街道8017076。
三、举报奖励
信访举报事项经受理职能部门调查属实的,给予100元—500元不同程度奖励。造成环境污染的,根据污染内容、危害程度、社会影响,参照《丛台区生态环境保护行为举报奖励办法(试行)》进行奖励。
对举报同一生态环境违法行为的,奖励首位举报人(以受理登记时间为准)。
四、工作要求
1.受理职能部门对举报人信息严格保密。
2.对于恶意举报的,按照相关规定追究法律责任。
欢迎广大干部群众积极举报监督,共同推动全区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健康发展。
五、最终解释权由相关部门负责
特此公告
丛台区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办公室
2022年3月2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