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展经营资质标签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经营者经营资质是否合法,是否取得《营业执照》《食品经营许可证》或备案,其经营范围是否包含保健食品,《食品经营许可证》是否在经营场所的显著位置悬挂或摆放;所经营产品是否有《保健食品批准证书》,其标签、说明书与批准证书是否一致;保健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和人员是否接受相关法律法规、标准及保健食品知识的培训,是否熟悉本岗位商品和服务的基本知识。
开展广告宣传检查。检查广告宣传是否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是否有虚假或夸大保健功能、扩大适宜人群等宣传、标称行为。广告宣传应显著标明“保健食品不是药物,不能代替药物治疗疾病”“声明本品不能代替药物”,并标明广告批准文号、保健食品标志、适宜人群和不适宜人群。广告内容不应超出注册证书或备案凭证、注册或备案的产品说明书范围,无涉及疾病预防、治疗功能内容,无虚假或引人误解的内容欺骗、误导消费者。
开展索证索票进货查验检查。检查保健食品经营者索证索票制度执行情况,各种记录台账是否符合要求,产品的进货渠道是否可追溯。
开展专区专柜检查。检查经营者保健食品是否设置专区专柜,保健食品区域是否与其他食品和药品区域明显区分,是否将保健食品与其他食品或者药品混放;专区专柜是否有注明“保健食品专区(或专柜)”字样的提示牌;经营场所显著位置是否标注消费提示等。
严厉查处违法违规行为。加大执法力度,严厉打击无照无证、虚假宣传、违法广告等违法违规行为,加强对以会议、讲座、旅游、义诊等形式或以此为掩护,违法宣传和保健食品的监管,对涉嫌犯罪的,及时移送公安机关。
通过“两查两专”检查,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严把进货源头,确保产品来源合法、宣传合规;督促保健食品经营者完善食品经营条件和设施,设置专区专柜和消费提示牌,营造科学透明理性消费环境。(记者周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