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法院工作人员介绍,被执行人杨佳佳,1993年1月6日出生,临漳县临漳镇西后坊表村居民,两年前收取男方9万彩礼款,可让人没有想到的是,婚后没多久与家人失去联系,男方多处寻找无果,遂一纸诉状将其告上法庭,要求对方如数返还彩礼。
然而,男方胜诉后拿着早已生效的判决书,却无处讨要自己的彩礼款。
为充分利用社会力量查找被执行人下落及其财产,有效执行人民法院生效法律文书,切实维护权利人的合法权益,经申请执行人申请,临漳县人民法院依照(2020)冀0423民初1230号民事判决书,以及相关法律规定,决定受理被执行人杨佳佳的财产及线索举报,执行标的总额为9万元彩礼款。
法院悬赏执行公告显示,凡被执行人杨佳佳财产线索(不含本院已掌握线索)并执行到位,奖励执行到位金额的20%作为悬赏金。
被执行人行动轨迹的,一经核实,悬赏500元,悬赏期限一年。两个以上举报人举报同一线索的,赏金由先举报一方获得;联名举报的,由联名方共同获得。法院将对举报人的身份信息及线索予以严格保密。
举报联系电话为(0310)8902242,举报时间为正常工作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