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年2月19日4时23分涉县疾控中心接到磁县疾控中心发来山东省疾控中心关于新冠肺炎阳性检测人员同乘密接人员在涉县活动轨迹的协查函,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同乘密接人员刘某某、卢某2月18日下午13:00自驾车宁AP787T到达涉县,在涉县“阳光海岸宁记牛肉板面”就餐,就餐时间段13:00-13:30,13:30-17:00期间在县城考察调研,期间未下车。
现请2月18日13:00-17:00期间在上述时间段曾去过上述场所和上述同乘密接人员有过接触的人员立即与属地疫情防控主管人员或者涉县疾控中心联系,采取集中隔离措施,进行核酸检测,如有发热、咽疼等情况及时上报,闭环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关系到个人及亲朋好友健康问题,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不传谣,积极主动配合疫情防控工作,主动报告,避免造成疫情传播。请大家积极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餐。
联系电话:防疫处置组0310—3897769
涉县疾控中心0310—3892123
13932043915 13703103357
涉县应对疫情防控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2年2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