线上重点监测。对媒体和重点企业网站、移动 APP、微信公众号等开展“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商业宣传”专项监测。通过专项监测,发现1家旅游度假区未经权利人许可,使用奥林匹克标志进行商业宣传,2家贸易公司未经权利人许可,商业宣传“冬奥运会纪念币”,均涉嫌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用权,被立案调查。
线下全面排查。强化重点领域、重点环节监督检查,以企业、超市和店等为重点场所,对食品饮料、文体用品、服装鞋帽、冰雪运动器材及纪念品、玩具和酒类等重点商品进行全面排查,一经发现擅自使用奥林匹克标志,或使用足以引人误认的近似标志的侵犯奥林匹克标志专有权行为的,责令立即停止侵权行为,依法严厉查处。
强化宣传教育。通过多种形式及新媒体平台,大力宣传《奥林匹克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网上发布提示(警示)26次,行政约谈重点企业141家,发放行政提示书406份,进一步提高奥林匹克标志知识产权保护意识,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同时,畅通“12315”投诉举报渠道,强化案件线索核查处置。根据群众举报,立案调查一家食品生产企业,未经权利人许可,进行产品商业宣传,涉嫌违法利用冬奥会和冬残奥会有关元素发布广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