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月09日14时45分许,武安市交警大队阳邑中队民警在武安市荣兰线与夏庄村交叉口北行100米处开展酒驾醉驾行动时,发现一辆小型汽车行迹可疑,民警立即上前查看情况。经呼气式酒精检测仪检测驾驶人结果为143mg/100ml,涉嫌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随后被民警依法带往医院进行血检,血检结果为146.0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据当事人陈述我们得知,当天中午因陪女婿,自己喝了一杯白酒,在回家的途中被民警当场查获。在抽血途中,当事人一直声称自己60多岁了,希望民警照顾,要不然会让人说不尊重老人的,又希望民警理解,你们也都是有父母的。
最终民警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安全法》之相关规定,对驾驶人作出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驾驶证的处罚,同时驾驶人还将承担刑事责任。目前该案件已经移交到武安公安交警大队执法办案中队进行进一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