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造四级群众工作平台。市、县、乡、村成立四级群众工作委员会,市、县两级由同级党委副书记兼任主任,乡、村两级由同级党组织书记兼任主任,下设群众工作中心、矛盾纠纷排查调处中心、社会治安综合治理中心,打造“一委三中心”工作格局。目前,市、县、乡、村四级“一委三中心”实现了全覆盖,其中,共建成县(市、区)群众工作中心20个、乡(镇、街道)群众工作中心252个。
建好专业化调解队伍。县、乡、村分别建好“调解专家库”“调解人才库”和“调解能人库”。目前,“调解专家库”有1445人、“调解人才库”有4783人、“调解能人库”有27341人。在工作中,明确属于哪一级问题就在哪一级解决。村级要做好摸底排查,确保“小事不出村”;乡(镇、街道)要及时调处化解,对涉法涉诉矛盾纠纷进行引导分流,确保“大事不出乡”;县级要做到销案终结,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终结处理,确保“矛盾不上交”。针对重点领域信访问题,市、县两级在医患纠纷、交通事故、环境保护、物业管理、征地拆迁、劳动保障、食品药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障等特定行业和重点领域,组建行业性专业性调解组织226个,有效避免了信访问题的发生。
完善各项运行机制。按照“有管理、有检查、有考核”的工作要求,建立健全了“九项机制”。信访倒逼机制,把信访问题发生量、社会矛盾排查化解率作为对“大民调”工作考核的指标,并作为基层干部调整、选拔的重要参考依据;分级调解制度,确保“小事不出村”“大事不出乡”,县级“矛盾不上交”;常态排查机制,要求将“村级日排查、乡级周调度、县级月研判、市级季分析”落实到位,严格日常工作管理;协调联动机制,大力推行“警调联动、检调联动、诉调联动、访调联动、政调联动”等,共同构建“大民调”工作格局;领导包案机制,对重大疑难矛盾纠纷,按照“一岗双责”要求,实行领导包案、挂牌督办,压死责任;调解回访制度,要求调解人员密切关注事态变化,避免问题反弹;应急处置机制,要求相关部门做好重大突发事件的应对疏导,及时妥善处置到位;业务培训机制,针对不同层次调解队伍实际情况,有针对性地提高调解员法律水平和调解技能;绩效激励机制,对人民调解实行“以案定补”等激励方式,对优秀、模范调解员进行命名表彰。
同时,该市组织各级各部门深入宣传“大民调”工作,使广大群众树立“相信调解、愿意调解”“有矛盾先调解”的理念。坚持将“大民调”宣传与普法教育宣传结合起来,教育和引导群众依法逐级有序反映诉求、自觉维护正常社会秩序。严格责任追究,对推诿扯皮、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等引发信访问题、造成不良影响的,对主要负责人和直接责任人进行倒查,依法依规追究责任。
实施“大民调”机制以来,该市充分整合了基层干部资源,有效解决了“上面千条线、下面一根针、谁来应付谁”的局面,并推进了信息化建设,实现了排查化解常态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