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疾控中心提醒,有以下情况人员,请主动报备:
l 与发布病例轨迹有交集人员;
l 12月25日(含)以来途经贵州铜仁市碧江区;
l 12月21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安宁市;
l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山西运城市稷山县;
l 12月2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省渭南市蒲城县;
l 12月19日(含)以来途经河南周口市沈丘县;
l 12月14日(含)以来途经云南昆明市呈贡区;
l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鄠邑区、新城区、阎良区、临潼区、高陵区、蓝田县、周至县;
l 12月13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延安市宝塔区;
l 12月12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兴平市;
l 12月10日(含)以来途经陕西咸阳市渭城区、泾阳县、秦都区;
l 12月9日(含)以来途经黑龙江黑河市爱辉区;
l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云南西双版纳傣族自治州景洪市;
l 12月6日(含)以来途经广西防城港市东兴市;
l 12月5日(含)以来途经广东东莞市大朗镇;
l 12月4日(含)以来途经陕西西安市雁塔区、碑林区、未央区、莲湖区、长安区、灞桥区、西咸新区;
l 12月1日(含)以来途经浙江绍兴市上虞区;
l 11月22日(含)以来途经浙江宁波市镇海区蛟川街道;
l 接到各地防疫办(疾控中心)电话告知的密切接触者等风险人员。
上述人员请立即主动向社区、单位、宾馆等报告,配合做好集中隔离、居家隔离、健康监测、核酸检测等各项防控措施。如接到通知,要做到不外出,不接待来访亲朋好友,收发快递无接触配送。需要居家隔离者请配合管理,足不出户。因瞒报、虚报行程或未按规定落实防控措施,引发新冠肺炎疫情传播风险或其他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责任。
健康监测期间,来(返)邯人员和同住人员一旦出现发热、干咳、咳痰、咽痛、乏力、腹泻、味觉异常、嗅觉异常等症状,需立即报告社区,配合开展核酸检测,不参加社会活动、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不打网约车等,戴好口罩,及早到附近医院发热门诊按规定就医,不要自行购药、服药,向医生告知活动史、接触史及身体异常情况。
节日期间,广大市民在放松身心的同时注意均衡膳食、适量运动、充足休息,密切关注自己的身体健康状况。认真做好个人防护,坚持“防疫三件套”(佩戴口罩、保持社交距离、注意个人卫生)、“防护五还要”(口罩还要戴、社交距离还要留、咳嗽喷嚏还要遮、双手还要经常洗、窗户还要尽量开),尽量减少去人群聚集场所。
邯郸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