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化争议预防调解,筑牢劳动人事关系和谐稳定的防火墙。
强化基层调解组织建设,发挥一线功效,将调解工作向基层延伸,重心向基层转移,全面推广使用互联网+调解平台线上办案,对互联网上的申诉案件,基层调解员通过电话或微信向单位调查情况、掌握线索,同时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释法明理,疏导思想,将矛盾化解在萌芽阶段,实现预防劳资纠纷工作前置化。
推进仲裁庭基础建设,夯实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工作基础。
推进标准仲裁庭建设,加强争议处理效能,充分发挥仲裁委员会作用,深化机构整合力度,提升工作人员能力,推进仲裁办案程序规范化,开标准庭、办标准案,加强质量管理,提升服务社会、服务民众、服务职工的能力,使劳动人事争议在法定期限内妥善处理,有效化解劳资纠纷,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筑牢稳定防线。
全面提升调解仲裁队伍素质,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奠定组织基础。
“阳光是最好的防腐剂”,将公开、公平、公正,“三公原则”落到实处,进一步加强调解仲裁队伍管理工作,坚守仲裁员行为规范准则,牢固树立“身在其位、参谋其政”的角色意识,超前谋划、精心思考、悉心做事,真正做到有访必接、有问必答、有诉必理,让广大人民群众申诉有门、维权有路,增强仲裁员的道德感和责任感,提升调解仲裁队伍的社会公信力。
进一步提升调解仲裁的服务能力,充分发挥和谐劳动关系“调节器”作用。
大力宣传劳动保障法律法规,不断提高劳动者依法维权意识和用人单位劳动管理水平,督促和指导用人单位加强民主管理,完善各项制度,促进企业劳动管理法制化、科学化和规范化。坚持“调解为主、仲裁为辅”的原则,以加强劳动人事争议处理效能建设为主线,充分发挥调解基础性作用,依法公正及时处理劳动争议、全面落实限时办结制、一次性告知制、服务承诺制。使用文明服务用语,热情接待来访群众,耐心细致做好当事人的宣传解释工作,及时疏导关系、协调利益、理顺情绪,积极构建人性化维权的工作氛围,切实维护好企业与劳动者双方的合法劳动权益,截至目前,共处理各类劳动争议案件78起,办结案件66件,当期结案率100%,接到群众、企业赠送锦旗6面,为构建和谐劳动关系了强有力的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