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12月15日18:24,我县收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密接协查函,反馈在我县人员魏某某,12月11日与安徽省宿州市埇桥区一名新冠病毒核酸初筛阳性人员朱某(已诊断为确诊病例)同乘G1866次高铁(02车厢),判定为密切接触者。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魏某某活动轨迹通告如下:
12月11日:
16:30左右,从邯郸乘坐拼车返回邱县,18:00左右到达邱县合众康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
18:30左右到柳苑西路三十六味饭店用餐,20:00左右到尚客优酒店住宿。
12月12日:
8:00到合众康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安装设备;
12:00到原制药厂门口民族饭庄就餐,12:44左右返回企业;
17:00到齐德隆大盘鸡饭店就餐,18:28左右返回尚客优宾馆。
12月13日:
8:00到合众康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安装设备;
12:00到老传统羊汤饭店就餐,12:33左右返回企业;
17:00到石锅日记饭店就餐,19:13左右返回尚客优宾馆。
12月14日:
8:00到合众康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安装设备;
12:00到原制药厂门口民族饭庄就餐,12:37左右返回企业;
17:00到嘿家饺子馆就餐,18:49左右返回尚客优宾馆;
21:03到阳光永和豆浆购买豆浆;
21:20到尚水阁洗浴,22:11左右返回尚客优宾馆。
12月15日:
8:00到合众康复防护用品有限公司安装设备;
12:00到龙港木材饼卷饭店就餐,12:23左右返回企业;
17:00到佰家粥铺就餐,18:15离开;
18:20到佳多好购物中心购物,18:38返回尚客优宾馆;
21:15由负压救护车闭环转运到县定点隔离场所集中隔离,核酸检测为阴性。
请以上时段同一地点或同乘可能与魏某某接触的居民,立即向县防控办、县疾控中心或乡镇(街道)报告,不要外出,配合做好疫情防控工作。
请广大居民关注官方发布信息,不信谣、不造谣、不传谣。出现发热、咳嗽、腹泻、乏力等症状,要立即拨打120到县中心医院发热门诊就诊,并主动告知14天活动轨迹和接触史,就医过程中要全程做好个人防护,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
邱县防控办:0310-8362224 0310-8368338
邱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0310-8365196
邱县新冠肺炎疫情应急处置指挥部
2021年12月15日
邯郸市馆陶县寻找次次密接人员
2021年12月15日,馆陶县疾控中心接到安徽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协查函,安某某为宿州市12月15日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目前已在安徽省全椒县集中隔离点集中隔离,首次核酸检测阴性。
现将密切接触者安某某12月11日至15日在我县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2021年12月11日10时48分,由滁州站乘坐G1866次列车(2车厢10D)于13时54分到达郑州站,15时03分由郑州站乘坐G658次列车(12车厢02D)于16时23分到达邯郸高铁站,后转乘拼车(车牌号:冀DQ157Y)返回馆陶县安桃园家中。
2021年12月12日至14日,在家中陪伴母亲,未外出,偶有村内活动史。
2021年12月15日8时30分由亲属自驾车将其送至邯郸市高铁站,11时15分乘G421次列车(5车厢05D)前往郑州,12时43分由郑州转乘G1922次列车(11车厢09D)返回滁州。
请与该人上述行动轨迹有过交集的人员,不要盲目恐慌,不信谣、不传谣,及时与居住地所在社区(村委会)或疫情防控指挥部联系,配合有关部门落实各项防控措施。若有发热、乏力、干咳、腹泻、嗅(味)觉迟钝或消失等症状,要佩戴一次性医用外科口罩及时到就近发热门诊进行排查和诊疗,就医过程避免乘坐公共交通工具。请广大辖区居民相互转告,如有隐瞒不报、造成严重后果的,将依法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联系电话:0310-2835090
0310-2835555
馆陶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6日
邯郸市临漳县寻找次次密接人员
2021年12月14日,临漳县疾控中心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推送《次密接人员游某某》的协查函:现居住我县的游某某为西安确诊病例的密接朱某某的同乘人员。经流行病学调查,游某某行动轨迹如下:
12月11日乘坐G658次列车,4车厢座位号,于2021年12月11日16:25点左右到达邯郸东站,到达邯郸后乘坐邯郸到临漳公交车回到临漳(具体车型不详),车上8人。游某某及丈夫董某某均戴口罩,17点30左右到达临漳汽车站。到达临漳汽车站后坐出租车(北斗星),司机微信昵称:向住。17点50左右到达南东坊镇前小庄村。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游某某接触人员,看到公告后,在临漳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临漳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临漳县域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规范佩戴口罩,保持合理社交距离,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主动扫码,亮码出行。
联系电话: 16630055277
临漳县新冠疫情防控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14日
邯郸市成安县寻找次次密接人员
2021年12月14日23时58分,接到邯郸市疾控中心协查函:王某某为新冠肺炎病例的次密切接触者,经核查,王某某在我县公共场所的行动轨迹如下:
2021年12月14日17:20至19:39分在迎宾大街八一八香辣虾一楼就餐。
请以上时段可能与王某某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在成安县区域内的人员,请立即与成安县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在成安县以外的人员请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
0310-5238326
0310-7268120
成安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邯郸市鸡泽县寻找次次密接人员
鸡泽县疾控中心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2月11日20:35分,鸡泽县疾控中心接邯郸市疾控中心转来《关于西安确诊病例的密接朱某某的同乘人员的协查函》涉及鸡泽县密接接触者闫某某,经过流行病学调查,闫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2月11日17:00分乘坐邯郸到曲周816公交车,在曹庄路口下车,之后乘坐出租车(司机微信错过就是一辈子)。
12月12日10:50分到东双塔村晨晨美发店理发。
12月13日10:15分骑电动车到东双塔村天天购物广场购买火锅食材。
12月14日17:02分骑电动车到东双塔村菜市场购买烤鸭(摊主微信王习刚),然后直接到申通快递取快递。
请以上时段和闫某某活动轨迹有交集人员看到本公告后,立即向本乡镇(村)或社区报告,并按要求落实相关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造谣、不信谣,保持正常生产生活秩序。积极主动接种新冠疫苗,提高免疫力,增强健康意识,保持正常社交距离,勤洗手、戴口罩、常通风、少聚集。
鸡泽县疾控中心
2021年12月14日
EN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