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警调取驾驶人董某某的驾驶证信息时,发现该驾驶人是A2实习期状态。现场,对自己违法事实十分后悔的董某某当场情绪失控,自己用头部撞击地面的方式来忏悔,民警看此现状立即将其扶起,阻止董某某的自残行为,并且与其进行批评与教育。
待董某某心情平静下来后,民警对驾驶人董某某进行血样提取,经鉴定董某某血液中乙醇含量187.3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该驾驶人的驾驶证予以吊销,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还将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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