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县关于寻找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2月5日,魏县疾控中心接邯郸市疾控中心转石家庄市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县王某某为石家庄鹿泉区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同乘人员(11月24日T252次14车厢),判定为密接,经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1.11月24日12:33从天津站乘坐T252次列车(14车厢0056座)于19:54到安阳站。后乘坐出租车(车辆具体信息不详,现金付款,车上共5人),于21:20到内黄县宋村。
2.11月26日11:10,佩戴口罩前往魏县回隆镇前朋固村其家西边赵某某超市购物。
3.12月4日16:10,前往魏县回隆镇前朋固村其家西边赵某某超市购物。
王某某现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为阴性。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如有同时段交集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乡镇、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
魏县疫情防控办:0310—3392202
魏县疾控中心:0310—3532282
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魏县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公告
2021年12月5日,魏县疾控中心接邯郸市疾控中心转石家庄市元氏县疾控中心协查函,我县郭某某、杨某某、王某三人为鹿泉区确诊病例的密接孟某某的同乘人员(12月1日G6735次列车3车厢),判定为次密,经流行病学调查,其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次密1郭某某:
1.2021年12月1日20:59,从北京西乘坐G6735次列车(3车厢15D座)出发,23:00到达邯郸东站,乘座出租车前往大名县汽车站(全程佩戴口罩)。
2.12月2日1:20,到达大名县汽车站,随后乘滴滴快车到大名县清水苑小区,1:46到达该小区。
3.12月2日8:30,在大名县医院做核酸检测,10:00陪同家人在大名县双龙洗浴南一广场游玩,约40分钟后返回家中。
4.12月4日10:00,从大名乘坐出租车出发,前往边马乡石固村,11:15到达。
5.12月4日12:10,到魏县大寨生态园和朋友就餐。
6.12月5日11:30,自驾车从边马乡石固村出发前往邯郸市邯钢路447号找朋友,随后带领家人和朋友在复兴区铁院大红门饭店就餐,12:30用餐完毕后返回魏县。
7.12月5日13:50,自驾车带领家人到魏县老外婆饭店北体育公园游玩。
8.12月5日17:15,到魏县小龙坎火锅和朋友用餐,19:45用餐后返回家中。
次密2杨某某
1.2021年12月1日20:59,从北京乘坐G6735次列车(3车厢13D座),23时在邯郸东站下车。随后其丈夫开车接其到边马乡二教村创新学校。
2.12月3日18点左右,开车到大名春天广场美食林进行购物,全程佩戴口罩,21点左右开车回到边马乡二教村创新学校。
3.12月4日10点,与其丈夫开车到河南南乐县,在南乐县川味食代饭店用餐。
4.12月5日17点半左右,在双庙镇简庄路口坐绿色公交车(张二庄—魏县)回魏县,18:17到魏县中医院西边路口下车。18:20其丈夫陪同杨某某到西关出租房拿东西,19点左右开车返回边马二教创新学校。
次密3王某
1.2021年12月1日20:59,从北京西站乘坐G6735次列车(3车厢05F座),于23:00到达邯郸东站。出站后和别人拼车返魏,00:30到达魏县盘龙湾小区(全程佩戴口罩)。
2.12月2日9:10,骑电车带孩子前往魏县水城广场3楼游玩,11:05回到家。
3.12月2日14:20,前往尚品新苑2期同学家帮忙。
4.12月2日18:20,驾车前往魏县华成生态园就餐。就餐完毕后直接回盘龙湾小区家中。
5.12月3日9:10,骑电车前往尚品新苑2期朋友家,9:40前往魏县盛世魏都小区接亲,11:40到魏县华成生态园未就餐,于11:46在华成生态园门口骑电动车回到魏县盘龙湾家中。
6.12月3日15:30,在魏县盘龙湾小区门口坐车前往邯郸东站,17:03乘坐G6736次列车(10车12A座),于19:02到达北京西站(全程佩戴口罩)。
次密郭某某、杨某某已集中隔离,核酸检测结果阴性。次密王某信息已推送至北京。
在此提醒广大居民,看到公告后及时相互转告。如有同时段交集人员,立即向属地社区、乡镇、工作单位报告,并配合落实疫情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不必恐慌,做到不信谣、不传谣,时刻增强个人防护意识,尽早按程序接种新冠疫苗,规范佩戴口罩,遵守公共场所防控要求,保持合理社交距离。
联系电话:
魏县疫情防控办:0310—3392202
魏县疾控中心:0310—3532282
魏县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1年12月6日
武安市
2021年12月6日,河北武安市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发布消息,接上级协查通知,武安市李某为石家庄市鹿泉区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同乘人员(11月24日乘坐T252次14车厢)。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密切接触者李某在武安市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李某于2021年11月24日14:25从白沟乘坐T252到邯郸站,19:05左右到站下车后乘坐邯郸到武安的808次公交车武安汽车站下车(车牌号冀D03263D),下车后回家休息未出门。
11月25日上午8时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上班,10:40左右骑电动车到武安镇行政服务窗口二楼行政大厅办理有关业务,于11:10左右回到家中,下午未外出,18:32到老蓝天宾馆参加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举行的答谢宴,后回家未外出。
11月26日上午8:00到太平人寿保险公司上班。
请以上同时段可能与李某密切接触的人员,看到公告后,请立即与武安市疫情防控办、武安市疾控中心联系,并向所在村、社区和单位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武安市疫情防控办 电话:0310-5658082
武安市疾控中心 电话:0310-5170853
丛台区
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次密、次次密接人员的
通 告
2021年12月5日,丛台区疾控中心接到市疾控及各区县推送的协查信息,涉及人员均已集中隔离,经流行病学调查,现将涉及人员的部分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密接张某某:
11月29日9:00-12:00、13:00-16:00,凤凰城底商(靖之雅)美容店。
11月29日12:00-13:00,自强市场五粮渔粉。
次密曹某某:
11月25日11:30-12:30,黄粱梦以北的中华北大街(周围有个加油站)雅迪电动车门市修理电动车(付款信息:张川车行丛台店)。
次密胡某某:
12月3日-4日8:30-18:00,鑫港国际北门c区1629门市。
次密袁某某:
12月4日9:00-10:30,联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仓路丛台区政府往西200米路北)就诊。
12月5日10:50-11:10,鑫港美的售后办事,14:30-16:00 邯郸市博物馆游览,16:30-17:00 锦绣兰庭上司理发店,19:30在联东社区卫生服务站(北仓路丛台区政府往西200米路北)就诊。
次密张某某:
12月2日9:00-10:30 展览馆1楼邯郸市老年大学口语班。
次密李某某:
12月2日11:00-12:00 北仓路五里铺警务站附近餐馆就餐(餐馆名称不详,收款名称为炸鸡王子)。
请同时段到过涉及地点人员,看到公告后立即向当地疾控机构及所在村镇(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邯郸市丛台区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6日
广平县
邯郸市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关于寻找次次密接人员的通告
全县广大居民:
2021年12月6日16:35,我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接到市疾控中心推送的协查信息:冯某某、王某某与密接人员同乘G6735次列车03车厢,根据流行病学调查结果,其活动轨迹如下:
12月3日,上午九点左右在汉庭酒店接亲到小马庄张帅饭店参加婚宴,下午1点多返回。
12月4日,晚上19:20—19:43在联华超市购物。
12月6日,中午12:50—13:40在建设路中段路北川旺小火锅吃饭。
请上述时间段在此地点有活动轨迹的人员看到通告后,立即向疾控机构及所在乡镇、村(社区)报告,并主动配合接受核酸检测及其他防控措施。
请广大群众关注官方权威发布,主动信息,不信谣、不传谣、不造谣。同时,要进一步提高防范意识,做到“戴口罩、一米线、勤通风、常消杀、不聚集、用公筷”,主动接种新冠病毒疫苗,保护好自己和家人的健康。
联系电话:0310—2626618
0310--2524750
广平县防疫办
广平县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2021年12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