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交通技术监控设备的公示
为进一步优化道路通行环境,预防和减少道路交通拥堵及事故的发生,方便群众出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实施条例》《河北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办法》等法律法规的有关规定,现将高铁站周边交通组织调整措施及新增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点位公示如下:
一、交通组织措施调整
(一)高铁站“U”型通道,北口进南口出单向通行,且仅限送站车辆驶入,单向通行时间限时5分钟。
(二)所有接站车辆全部驶入地下停车场,并在停车场内循环驶出,禁止驶入“U”型通道。
二、新增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
(一)“U”型通道南北出入口新增计时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对超时(限时为5分钟)未驶离车辆,
即由U型通道北入口的电子抓拍设备对驶入的送站车辆进行计时,由南出口的电子抓拍设备对超时驶出车辆进行抓拍。
(二)“U”型通道南北通道
新增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对接站车辆、违停车辆按照违反禁令标志及违法停车等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三)秦皇大街(丛台路—联纺路段)
新增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对违反禁止标牌、标志、标线,逆向行驶、违法停车及其他道路交通违法行为进行采集。
以上新增交通违法抓拍取证设备点位,自见报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后启用,请广大驾驶人自觉遵守交通法规,文明、规范、安全出行。
邯郸市公安局交通巡逻警察支队
2021年12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