义务监督员从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律职业人员、市场主体代表等群体中推荐产生,覆盖全市各县(市、区)、冀南新区和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以义务监督方式开展营商环境监督工作。
义务监督员的主要职责是,监督优化营商环境重点工作任务落实情况;暗访各级政务大厅等窗口服务单位,搜集政策落实不到位、态度不好、工作拖拉等服务不优问题;搜集企业反映的政府部门不作为、慢作为、乱作为、假作为以及承诺不兑现问题;监督政府部门依法行政、廉洁从政、守信践诺情况,及时损害营商环境的问题线索等。同时,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将深入企业、市场了解民情民意,帮助化解涉企矛盾纠纷,积极发挥市场主体和政府间的桥梁纽带作用。
对于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反馈的问题,市优化营商环境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及时反馈至各相关部门并加强跟踪督办;各相关部门办理情况经核实后将及时向义务监督员进行反馈,保证问题得到切实解决。我市将通过聘请营商环境义务监督员等举措,以实际行动践行营商环境“没有最好、只有更好”,全力打造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一流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