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13日,邯郸临漳县。22时30分许,李某驾驶豫F小型轿车逆向行驶与闫某驾驶的冀D小型轿车相撞,造成闫某、李某受伤,两车不同程度损坏的交通事故。
民警到达事故现场后,发现驾驶人李某满身酒气、一脸醉态坐在副驾驶位上,民警判定李某酒后驾车,驾驶人称:“百分百酒驾了,我没开车。”随后,李某便软绵绵地瘫倒在地上。
在民警劝导下李某进行了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血液中含有酒精,在民警让其进一步进行酒精检测时,李某拒不配合,竟向民警说道:“我现在要逃跑,你们让开没有?”
没得到回应的李某继续跪趴在地,烂醉如泥。随即民警将其带至医院进行抽血检测,在去医院路上民警询问驾驶人李某情况。
李某:就我们哥们几个喝的,我喝了三两。
民警:你喝了三两就到了这个程度了?
李某:我不能喝酒,我半两多的酒量
民警:喝了酒你别开车呀,你看出事故了没有?
李某:但是我一点错没犯,我国家法律没犯
经检测,驾驶人李某血液中酒精含量为241.35mg/100ml,属于醉酒后驾驶机动车,驾驶人闫某未饮酒。目前该案正在进一步处理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