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读《邯郸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
11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市司法局相关负责同志就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第五次会议研究并通过的《邯郸市法治社会建设实施方案(2021-2025年)》进行了深度解读。这是我市贯彻落实中央全面依法治国工作会议关于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要求,深化法治邯郸建设,服务保障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的有力举措。
《实施方案》共分七个部分,体系完整、内容全面、职责明确。
第一部分为“总体要求”,共3条。主要明确法治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主要原则和总体目标。
第二部分为“推动全社会增强法治观念”,共4条。主要围绕维护宪法权威、增强全民法治观念、健全普法责任制、建设社会主义法治文化提出相关举措。
第三部分为“健全社会领域制度规范”,共4条。主要围绕完善社会重要领域立法、促进社会规范建设、加强道德规范建设、推进社会诚信建设提出相关举措。
第四部分为“加强权利保护”,共5条。主要围绕健全公众参与重大公共决策机制、保障行政执法中当事人合法权益、加强人权司法保障、为群众便捷高效的公共法律服务、引导社会主体履行法定义务承担社会责任提出相关举措。
第五部分为“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共5条。主要围绕完善社会治理体制机制、推进多层次多领域依法治理、发挥人民团体和社会组织在法治社会建设中的作用、增强社会安全感、依法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提出相关举措。
第六部分为“依法治理网络空间”,共3条。主要围绕强化网络法律法规宣传教育、培育良好的网络法治意识、保障公民依法安全用网提出相关举措。
第七部分为“加强组织保障”,共4条。主要就强化组织领导、加强统筹协调、健全责任落实和考核评价机制、加强理论研究和舆论引导等方面作出安排部署。
《实施方案》是根据市委市政府关于加强法治社会建设的指示要求,相关部门召开工作协调会,征集各县(市、区)、乡镇(街道)、村居(社区)干部群众代表建议,深入调研全面掌握各方需求和热点问题,全面总结我市近年来的工作情况和经验成果,会商确定《实施方案》起草大纲和重点项目,形成《实施方案》初稿。在起草过程中征求了51个单位的意见,有24个单位提出了修改建议。根据各方面反馈的意见建议,市依法治市办对修改后的《实施方案》进行了第二次征求意见。在充分吸纳各方意见建议基础上,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形成了审议稿。
《实施方案》有助于我市深入推进法治社会建设,鼓励和引导各类社会主体和广大群众,依法有序参与社会治理,有利于推动政府治理、社会自我调节、居民自治的良性互动格局加快形成。
市政府新闻办召开新闻发布会——
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
11月11日,市政府新闻办公室召开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实施情况新闻发布会,市生态环境局负责人就全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进行了通报。会上通报了今年水环境质量目标完成情况。今年1-9月份,我市8个国考断面中6个断面达到或优于Ⅲ类,占比75%,优于年度任务目标。全市20个县级及以上饮用水水源和“千吨万人”水源水质均达到或优于Ⅲ类,100%达标。8个水功能区全部达标,5个地下水考核点位水质稳定向好。
2021年是“十四五”开局之年,全市坚持以水环境质量为核心、以污染减排和环境扩容为抓手,科学施策,狠抓落实,全市上下齐心协力,各项工作取得积极进展,全市水环境质量持续稳中向好。
我市坚持高位推动,落实水生态环境保护主体责任。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先后召开生态环境保护委员会、市水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印发了《2021年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进一步修订了《邯郸市地表水环境质量达标情况通报排名和奖惩问责办法》《关于进一步完善主要河渠跨界断面水质生态补偿机制》《邯郸市水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方案实施情况考核细则》,完善机制,打通责任落实“最后一公里”。
坚持人民至上,全力保障饮用水水源安全。完成了我市2020年度集中式饮用水水源环境状况评估和基础信息调查工作,2个市级水源地评估得分为100分,18个县级水源地评估得分达到95分以上,均为优秀等次。完成128个乡镇级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划分并获省政府批复。开展水源保护区环境问题整治“回头看”,督导各地提高水质检测硬件设施水平,定期开展饮用水水源水质监测。
坚持目标导向,持续做好国省考断面水质达标管理。每月对13个国、省考断面开展现场调研督导,逐断面剖析整改。以抓好全市8个国考水功能区水质为核心,统筹推进水功能区和国考断面“双达标”,及时分析研判,确保水功能区水质稳步改善。
坚持源头治理,切实加强污染源排放管控。截至8月底,全市提前完成雨污分流改造58.6公里度任务。1-9月份,全市62个入河排污口全部达标排放;坚持因地制宜,大力推进水生态保护修复。今年争取到中央、省级水专项资金5406万元,实施水污染防治项目8个,主要用于人工湿地、生态修复建设,大力推进全市水生态保护修复。8月26日,我市滏阳河(磁县段)入围生态环境部公布美丽河湖优秀案例。
坚持合力发力,持续推进河湖长制落实。全市各级河长湖长,累计巡查河湖30.4万余人次。通过问题清单、挂牌督办、下发督办通知,日常河湖清理整治,全市共计发现解决河湖问题667个,清理河湖垃圾3.6万余立方米,拆除违建53处,封堵排污口6处,治理非法采砂3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