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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化异地用警 警医联动机制 邯郸交巡警重拳打击酒醉驾

来源:邯郸交巡警编辑:保存2021-11-12 13:24: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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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设置盘查地点

  为进一步做好冬季交通安全管控工作,遏制道路交通事故,维护交通安全形势稳定,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机动执勤一大队和永年大队充分借助“异地用警 警医联动”的优势,对行动中涉嫌酒驾醉驾以及不予配合执法的,现场抽血,固定证据,减少前往医院抽血检验环节,实现即时即封、快速高效的整治效果;通过异地用警、突击夜查、延伸范围、定点执勤与流动巡逻相结合多种勤务模式,实现了防控打击效果有机统一。

  11月10日,邯郸市交巡警支队机动执勤一大队、永年大队组织专门警力、医护人员在永年辖区开展酒驾醉驾严重交通违法。当晚20时至23时重点时段,机动执勤一大队和永年大队在酒醉驾多发点段和交通事故高发区域安排警力,设立多个固定治理点和流动抽血点,查处酒醉驾、酒驾、涉牌涉证等重点交通违法行为。

  现场抽血

  21时10分许,在107国道与露禅大街整治点,民警查获一名涉酒驾驶嫌疑人李某,经呼气式酒精检测,涉嫌酒驾交通违法行为,由于李某不配合执法,民警现场带至抽血车进行酒精检测,结果显示李某体内含酒精含量为190.45mg/100ml,属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21时10分许,在107国道与健康街治理点,民警又查获一驾驶人刘某,接受呼气式酒精检测,涉嫌酒驾交通违法行为,民警迅速带其至抽血检测,结果显示刘某体内含酒精为51.21mg/100ml,属于酒驾交通违法行为。

  21时51分许,民警在中华大街与建安街治理点,查获一辆形迹可疑面包车,经呼气式酒精检测,结果显示驾驶人李某某涉嫌醉驾交通违法行为,遂带其进行抽血式酒精检测,结果李某某体内含酒精量为253.75mg/100ml,属于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相关规定,民警依法给予驾驶人饮酒后驾驶机动车将被处以1000元罚款,一次性记满12分,驾驶证暂扣6个月的处罚。驾驶人醉酒驾驶机动将被处以吊销机动车驾驶证,且五年内不得重新取得的处罚。同时,由于涉嫌醉酒驾驶民警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当日行动,机动执勤一大队和永年大队共出动警力60余人次,医护人员4人次,警车10余辆,流动抽血车2辆,查获涉酒醉驾5起,其中酒驾3起,醉驾2起。此次行动不仅提升了警医联动、异地执法的协同作战能力,同时也震慑酒驾醉驾交通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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